为营造喜庆、祥和的春节氛围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,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66号)规定,经研究,决定让市民
(六)湾仔街道:情侣路交通航一路星乐度十字门驿站(该区域燃放时间为2025年1月28日19:00-次日1:00;1月29日-1月30日19:00-24:00)。
(一)指定燃放区域设有合法烟花爆竹零售点,建议市民在现场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进入燃放区域燃放,避免运输携带的安全风险。
(二)不得将违禁、超标、假冒及非正规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带入燃放区域燃放,一经发现将依法收缴并处罚。
(四)严禁在塑胶跑道、草地上燃放烟花爆竹;采用安全用火工具点燃烟花爆竹,点燃后,应立即退到安全位置;出现异常情况,不要立即靠近,一般需等待15分钟后再行处理;燃放后应仔细检查,发现残片碎纸余火及时清理。
(五)除上述指定时间和区域外,在香洲区其他任何地点、任何时间经营、燃放烟花爆竹均属违法行为。一经发现,由公安等部门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进行查处。
为加强金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,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、人身伤亡和环境污染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烟花爆竹零售店(点)安全技术规范》等相关规定,金湾区划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及规划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布点。
(一)三灶镇:航空新城区域(双湖路以东,珠海大道以南,金湾路以西,中心河以北),金海岸大道两侧各外扩1公里内范围,定家湾工业园片区,珠海机场片区。
(二)红旗镇:湖心路-金湾互通立交-机场东路以西,成行路-藤山路以南,双湖路以东,中心河以北区域;双湖路以西,藤山二路以南,红旗路以东,珠海大道以北区域;珠海大道以南,双湖路以西,农垦路以东,金铭东路以北区域;大林山、小林山周边区域。
(四)平沙镇(不含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):平塘路以西,庆平路以北-升平大道以北,长安路以东,平沙三路-平沙二路以南。
(六)政府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内部;文物保护单位、风景名胜区;车站、码头、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单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;重要军事设施、通信设施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医疗机构、敬老院、疗养院、商(市)场、公共娱乐场所、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;住宅小区内、建筑物的房顶、楼道、阳台、窗口、室内。
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》相关规定,在非禁止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,具体品种为爆竹类(C级)、喷花类(C级、D级)、旋转类(C级、D级)、升空类(C级)、吐珠类(C级)、玩具类(C级、D级)、组合烟花类(C级、D级)。
(一)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,主办单位应当按照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向门提出申请。
(三)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,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经营(零售)许可证的单位购买,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、安全燃放,并遵守下列规定:
(四)非法生产、经营、燃放、运输烟花爆竹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由应急管理、门依法进行处罚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,加强春节期间斗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,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、人身伤亡和环境污染等事故发生,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)和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55号)等相关规定,斗门区在重点区域设定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,在禁止燃放区内春节期间(2025年1月28至2025年2月12日)的任何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。现将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(二)白藤街道核心区:团结社区、新城社区、白藤社区、湖滨社区、家和社区、好景社区、群兴社区,以及鹤洲社区(不含白藤头街心公园区域)。
(六)政府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内部;文物保护单位、风景名胜区;车站、码头、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;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单位及周边200米范围内;重要军事设施、通信设施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;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医疗机构、敬老院、疗养院、商(市)场、公共娱乐场、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;住宅小区内、建筑物的房顶yy易游全站、楼道、阳台、窗口、室内。
(一)斗门区不设置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,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,主办单位应当向门提出申请,经许可后方可举办。
(三)非法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的,依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由应急管理、门依法进行处罚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,引导市民购买合法烟花爆竹,定点安全燃放,有效预防爆炸、火灾和人身伤害等事故发生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根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55号),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,现将高新区设定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区和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定点燃放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高新区全区为安全管控区,除限定时间、指定地点可燃放限定种类烟花爆竹外,其他时间、地点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3. 除指定的上述地点和时间之外,在高新区其他任何地点、任何时间经营、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均属违法;
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(以下简称“珠海经开区”)由多个工业片区(包括化工园区)组成,区内工贸、化工、危险化学品企业聚集。为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珠海经开区全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具体有关要求通告如下:
珠海经开区全境禁止燃放,具体包括高栏港综合保税区、南迳湾油气化学品仓储区、石油化工区、精细化工区、南水码头作业区、装备制造南区、装备制造北区、榕树湾南虎片区和广珠铁路珠海西站物流园区。
珠海经开区未规划烟花爆竹经营点,区内厂房、仓库均不具备烟花爆竹储存条件,因此,全区严禁非法经营、储存烟花爆竹。
(一)若于珠海经开区周边燃放烟花爆竹,除应遵守金湾区燃放规定外,还应远离珠海经开区企业,避免对企业生产安全造成影响。
(二)非法经营、燃放、运输烟花爆竹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由应急管理yy易游最新、门依法进行处罚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为进一步加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,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依据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55号)相关规定,现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事宜通告如下:
(一)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,主办单位应当向门提出申请,经许可后方可举办。
(四)非法生产、经营、燃放、运输烟花爆竹的,由合作区商事服务局、横琴公安局依法处罚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横琴公安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一、2025年1月28日(除夕)19:00至次日凌晨1:00,1月29日、30日、31日(正月初一至初三)每日19:00至24:00,2月12日(元宵节)19:00至24:00,对情侣中路(港湾大道路口至沿河东路口段,双向)、情侣南路(水湾路口至联安路口段,双向)、前河东路(港一路口到粤华路口段,双向)、前河北路(造贝路口至金石路口段,双向)、前河西路(华新街路口至白石桥底路段,双向)实施临时交通管制。
二、2025年1月28日(除夕)19:00至次日凌晨1:00,1月29日、30日(正月初一、初二)每日19:00至24:00,对情侣南路辅线(会展四路口至横琴大桥底段,双向)实施临时交通管制。
三、2025年1月28日(除夕)20:00至次日凌晨1:00,1月29日、30日、31日(正月初一至初三)每日20:00至24:00,2月12日(元宵节)20:00至24:00,对情侣北路(港湾大道路口至白埔路口段,双向)实施临时交通管制。
四、2025年1月31日(正月初三)、2月4日(正月初七)、2月12日(元宵节)19:30至23:00,对情侣南路辅线(横琴大桥路口以北路段,双向)、会展一路(银湾路口至情侣南路辅线段,双向)、会展二路(银湾路口至情侣南路辅线段,双向)、会展四路(会展中心2号停车场入口至情侣南路辅线段,双向)、通航一路(银湾路口至情侣南路辅线段,双向)实施临时交通管制。
上述路段管制期间,禁止车辆通行,禁止车辆停放。预计上述路段及周边道路车流量、人流量较大,建议市民游客做好出行规划,提前绕行。由于烟花爆竹燃放点周边停车泊位有限,建议市民游客错峰出行、绿色出行。
根据相关政策,2025年春节假期港珠澳大桥将免收7座及以下(含驾驶人座位)小型客车通行费,具体免费时段为2025年1月28日(除夕)00:00至2月4日(正月初七)24:00,共计八天。符合条件的小型客车经电子自动收费车道(国标ETC、香港快易通用户)或人工收费车道均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。
春节期间三地跨境出行需求将明显增加,预计港珠澳大桥于以下时段车流量较大:1月30日(正月初二)至2月1日(正月初四)9:00-15:00西行方向(香港前往珠海/澳门方向);1月31日(正月初三)至2月2日(正月初五)15:00-24:00东行方向(珠海前往香港)。
(一)车辆入境高峰:(正月初二)1月30日9时30分至16时;(正月初三)1月31日9时30分至16时30分;(正月初四)2月1日10时至14时。
(二)车辆出境高峰:(正月初四)2月1日16时至19时、21时至24时;(正月初五)2月2日14时至19时、21时至24时。
(一)珠港旅客入境高峰:(正月初二)1月30日9时至12时;(正月初三)1月31日9时至13时。
(二)珠港旅客出境高峰:(正月初二)1月30日8时至12时;(正月初三)1月31日8时至12时;(正月初四)2月1日8时至12时;(正月初五)2月2日8时至12时;(正月初六)2月3日8时至12时。
(三)珠澳旅客入境高峰:(正月初三)1月31日15时至18时;(正月初四)2月1日15时至18时;(正月初五)2月2日15时至19时。(四)珠澳旅客出境高峰:(正月初四)2月1日8时至12时;(正月初五)2月2日8时至11时。
请广大司机及旅客朋友合理安排出行计划,错峰通关。如遇拥堵,可到口岸服务区稍作休憩,待拥堵缓解后再通关。
在出行前,司机及旅客朋友可以关注导航软件,查看实时路况,还可通过“珠海发布”微信公众号菜单栏,查询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以及其他口岸的实时通关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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